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表彰西安市2009年度住房保障先进单位的通报
各区(县)政府:
一年来,按照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,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在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,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。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及雁塔区、阎良区被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0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。按照市监察局、市财政局、市房屋管理局组成的考核组在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对西安市十三区(县)住房保障工作的考评结果,现将西安市2009年度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雁塔区、阎良区、碑林区、长安区、临潼区、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通报表彰。希望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再接再厉,继续保持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,抓好“民生工程”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促进社会和谐。
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六日
主题词:城乡建设 住房 表彰 通报
主送:各区(县)政府
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1月26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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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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