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> 便民服务 >> 收费标准 >> 房屋他项权利(抵押)登记费
房屋他项权利(抵押)登记费

批准机关及文号
省物价局、财政厅[陕价费函(2003)30号]文件

房屋他项权利(抵押)登记费
1、住宅房屋为每套80元。
2、非住宅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按宗定额收费;收费标准为:
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(含100平方米)每宗收取100元;
建筑面积在100-500平方米(含500平方米)每宗160元;
建筑面积在500-1000平方米(含1000平方米)每宗200元;
建筑面积在1000-5000平方米(含5000平方米)每宗260元;
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每宗300元。

2009-02-24 阅读次数:5936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|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|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| 陕西建设网 | 西安房地产行业协会 | 杭州市房产信息网
中国住宅与房产信息网 | 国土资源部 | 陕西省人民政府 | 西安市政府 | 西安房地产信息网 | 西安市房地产超市
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  版权所有  陕ICP备05011555
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引用或转载,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地址: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邮编:7100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