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所需要件:
1、房屋所有权证
2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提供原件)
3、房屋出售方依据单位所有制性质提供能够依法处置房产的相关文件
4、法人委托书
5、法定代表人与受托人身份证明
6、法务核档证明、测量图
7、房地产买卖契约
8、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
9、单位自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
10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
二、流程
业务受理 → 复核 → 审批 → 发证
三、收费项目及标准:
(一)交易手续费:
1、住宅 6元/m2
2、非住宅 10元/m2
四、受理窗口:二手房交易市场二手房交易窗口(西大街116号)
注: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须由双方当事人申请,当事人不能到场的,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。
2009-05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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